匈奴帝國與漢朝和親 真的是貪圖每年賞賜的財物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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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匈奴其實也不得不說這個名族還真的是厲害啊,而且有的時候很多朝代都拿這個完全就是沒有辦法了,所以很多時候有的會選擇和親這種方式去解決這些事情了,那么最近不少的人問了,匈奴帝國與漢朝和親到底是為了什么?難道就是因為只是貪圖封賞的東西嗎?面對這個問題我們一起揭秘看看吧!

“和親”,在漢王朝與匈奴帝國之間的關系里,屬于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。
不過對于這個問題的理解,情緒化的“屈辱感”仍是主流,很少有人深入分析,“和親”政策對于匈奴帝國到底意味著什么,他們是不是對戰(zhàn)爭無比癡迷,直白點說“忘我之心不死”。
對于這個問題,其實基本都是延續(xù)了劉敬勸諫漢高祖和親的思路,見《史記·劉敬列傳》:
冒頓為單于,兵彊,控弦三十萬,數(shù)苦北邊。上患之,問劉敬。劉敬曰:“天下初定,士卒罷於兵,未可以武服也。冒頓殺父代立,妻群母,以力為威,未可以仁義說也。獨可以計久遠子孫為臣耳,然恐陛下不能為。”上曰:“誠可,何為不能!顧為柰何?”劉敬對曰:“陛下誠能以適長公主妻之,厚奉遺之,彼知漢適女送厚,蠻夷必慕以為閼氏,生子必為太子。代單于。何者?貪漢重幣。陛下以歲時漢所馀彼所鮮數(shù)問遺,因使辯士風諭以禮節(jié)。冒頓在,固為子婿;死,則外孫為單于。豈嘗聞外孫敢與大父抗禮者哉?兵可無戰(zhàn)以漸臣也。若陛下不能遣長公主,而令宗室及後宮詐稱公主,彼亦知,不肯貴近,無益也?!备叩墼唬骸吧??!庇查L公主。呂后日夜泣,曰:“妾唯太子、一女,柰何棄之匈奴!”上竟不能遣長公主,而取家人子名為長公主,妻單于。使劉敬往結和親約。
“貪漢重幣”,也就是著眼點在官方的饋贈,在最近網(wǎng)上火得一塌糊涂的施展《樞紐》一書中,也特意強調了這一點,并由此引申出了漢王朝的歲時饋贈,與匈奴帝國的繼承權問題也會產(chǎn)生化學反應,即核心王族獲得越多,其與被統(tǒng)治部落之間的物質差距就越大,從而穩(wěn)固政權。
這種觀點其實歷來老先生沒少提及,但卻是看似有理,實則經(jīng)不起推敲。

問題的癥結,就在“歲奉”的數(shù)量上。
《史記》對于這個“重幣”寫得很含混,像什么呂后、漢文帝和單于互贈車馬之類的,都不算常態(tài)舉措,真正能夠代表數(shù)量級規(guī)模的,在《漢書·匈奴傳》里有這么一處記載:
(漢武帝征和四年)單于遣使遺漢書云:“南有大漢,北有強胡。胡者,天之驕子也,不為小禮以自煩。今欲與漢闿大關,取漢女為妻,歲給遺我糱酒萬石,稷米五千斛,雜繒萬匹,它如故約,則邊不相盜矣?!?/p>
這是漢匈大戰(zhàn)之后,匈奴單于的一份求和要求,細化一下, 有幾個部分:
1,與漢闿大關,意思就是開關為關市;
2,取漢女為妻,也就是要求漢女和親,注意,連貴公主都不要了;
3,歲給遺我糱酒萬石,糱酒是麴酒,一種甜酒,一年要一萬石;
4,(歲給)稷米五千斛,稷米,別稱粢米、穄米、糜子米,一年要五千斛;
5,(歲給)雜繒萬匹,也就是各種絲織品一年一萬匹;
6,其他類別的東西按照原本的約定給付。
以上幾樣東西特別指出來,應該是比之前的慣例多,但又是一個什么規(guī)模呢?
先說糧食,古代的戰(zhàn)略物資,這個東西可以直接被匈奴本部所食用,增強其王廷的軍事力量,1年5000斛,是一個什么概念?

糜子
正好,西漢宣帝年間有位老將對數(shù)字很敏感,給了我們一些參考,《漢書·趙充國傳》記載:
愿罷騎兵,留馳刑應募,及淮陽、汝南步兵與史士私從者,合凡萬二百八十一人,用谷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,鹽三百八斛,分屯要害處。
也就是說,10281名步兵,1個月吃谷27363斛,鹽308斛,鹽且不論,只說糧食,以漢軍的標準,單于每年要的糧食可以供1879個人吃1個月……換成年消費量,5000斛,也就夠157個人吃1年……
這個數(shù)量級,可能也就剛夠匈奴單于穹廬中的各色妃嬪、貴人食用,連給王廷服務的奴隸都撈不著,就更別說什么扶持本部武士、核心部落了。
再來說說糱酒,《漢書·食貨志》里記載了王莽時代官方造酒的“技術指標”:
請法古,令官作酒,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,率開一盧以賣,讎五十釀為準。一釀用粗米二斛,曲一斛,得成酒六斛六斗。
斛、石在西漢初年其實是一回事,也就是說,和1萬石的酒,只需要3030石的粗米就可以釀成,比上面的糧食還少些……
而繒,在西漢初年是絲織品的統(tǒng)稱,1萬匹又是個什么概念呢?
《西京雜記》載:
“綾出巨鹿陳寶光家,寶光妻傳其法,霍顯召入其第,使作之……六十日成一匹,匹值萬錢?!?/p>
這里說的是宣帝時代的“散花綾”,在當時也應該屬于高級奢侈品,因為普通的縑和帛在漢簡里的價格也在1000—2000錢/匹左右,這種高檔貨,要60天1匹,也就是1個工人1年成6匹,所謂萬匹,也就是1667個織工1年的產(chǎn)量,而低檔的大路貨工時無疑要比這個短得多,人力自然也就少得多。

事實上,以漢代的國力來說,僅《漢書·食貨志》記載的:
于是天子北至朔方,東封泰山,巡海上,旁北邊以歸。所過賞賜,用帛百余萬匹,錢、金以巨萬計,皆取足大農。
只是漢武帝巡游一圈的賞賜,就用帛100多萬匹,可見匈奴單于所請的絲織品雖然已經(jīng)算是貨值很大的貨物,但在漢朝的生產(chǎn)力面前,也就是毛毛雨。
同樣是《漢書·食貨志》記錄均輸法的效率:
一歲之中,太倉、甘泉倉滿。邊余谷,諸均輸帛五百萬匹。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。
綜合一下上述的數(shù)據(jù),我們可以知道,匈奴自官方渠道所得到的“歲奉”,看起來數(shù)目不小,對于漢朝的生產(chǎn)力而言,實屬九牛之一毛,對于匈奴帝國而言,也不太可能上升到戰(zhàn)略的高度,那么,他們與漢朝的和親,究竟是為了什么目的,又有哪些我們不了解的利益點呢?
且聽下回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