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馬關條約》簽約背景是什么?
龍蕭天
《馬關條約》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(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)在日本馬關(今山口縣下關市)簽訂的不平等條約,原名《馬關新約》,日本稱為《下關條約》或《日清講和條約》?!恶R關條約》的簽署標志著甲午中日戰(zhàn)爭的結束。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、李經方,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、陸奧宗光。那么《馬關條約》簽約背景是什么呢?
1、日本明治維新后,蓄意對外擴張,逐漸形成了以侵略中國為中心的“大陸政策”。其第一步是攻占臺灣,第二步是吞并朝鮮,第三步是進軍滿蒙,第四步是滅亡中國,第五步是征服亞洲,稱霸世界。1871年,近代中日兩國簽訂了第一個條約——《中日修好條規(guī)》,該條約第一款就寫明:“嗣后大清國、大日本國倍敦和誼,與天壤無窮。即兩國所屬邦土,亦各以禮相待,不可稍有侵越,俾獲永久安全?!边@是一個平等的條約。但日本不顧條約中“兩國所屬邦土……不可稍有侵越”之規(guī)定,于1872年入侵中國屬國琉球,1874年入侵中國領土臺灣,還透過《北京專約》迫使清政府間接承認琉球為日本屬國,并于1879年正式吞并琉球國,改設為日本的沖繩縣。同時,日本還入侵中國的另一個屬國——朝鮮,于1875年制造“云揚號事件”,1876年以此為借口強迫朝鮮簽訂不平等的《江華條約》。其后日本又利用朝鮮發(fā)生的“壬午兵變”和“甲申政變”進一步擴大在朝鮮的勢力,排擠朝鮮的原宗主國——中國,并于1885年與清政府簽訂《天津會議專條》,在事實上取得了與中國在朝鮮半島的對等地位。此后日本即有計劃地投入全國國力開展了針對中國的擴軍備戰(zhàn)活動,以進行一場“國運相賭”的戰(zhàn)爭。可見在甲午中日戰(zhàn)爭之前,日本就已經染指臺灣和朝鮮,并取得一定進展,而日本在甲午戰(zhàn)爭的勝利及《馬關條約》的簽訂則使日本的野心變成現(xiàn)實。
2、1894年,以朝鮮東學黨起義、朝鮮政府向中國請兵為契機,日本派大軍進入朝鮮,并挑起了甲午中日戰(zhàn)爭。中日兩軍在陸上的主要戰(zhàn)役有成歡之戰(zhàn)、平壤之戰(zhàn)、鴨綠江江防之戰(zhàn)、金旅之戰(zhàn)、遼東之戰(zhàn)等,海上的主要戰(zhàn)役有豐島海戰(zhàn)、黃海海戰(zhàn)、威海衛(wèi)之戰(zhàn)等,日軍基本上節(jié)節(jié)勝利。其中清軍在1894年9月平壤之戰(zhàn)和黃海海戰(zhàn)中的相繼失利,使戰(zhàn)局急轉直下,戰(zhàn)場亦由境外轉移到中國境內,而1895年2月威海衛(wèi)之戰(zhàn)清軍的失敗,更是使北洋水師全軍覆滅,清廷無心戀戰(zhàn),日本則繼續(xù)保持軍事壓力,大有海陸并進直搗京師(今中國北京)之勢,在這種情況下,清廷早就從1894年10月起便不斷透過歐美列強向日本求和,而到戰(zhàn)爭后期,日本亦認為“日清戰(zhàn)爭不能無限期繼續(xù)下去,媾和談判的時機早晚必會成熟”,因此也同意媾和。就這樣,中日兩國最終坐到談判桌上,開始了馬關和談。
以上就是對于《馬關條約》簽約背景是什么的相關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