湯蘭蘭事件背后的真相是什么?
子瑄桑
湯蘭蘭事件是什么?
在黑龍江省一個小村莊,有個小女孩,名叫湯蘭蘭(化名)。她當時14歲,在2008年10月3日,向黑龍江省大連池市龍鎮(zhèn)警方寫了一封舉報信, 稱其從7歲開始被父親、爺爺、叔叔、姑父、老師、班主任、鄉(xiāng)鄰等十余人強奸、輪奸,前后有7年。
警方接到報案,于是3天內村里涉嫌的16人被捕。通過審判之后,有11人被判刑,罪名有涉強奸罪、嫖宿幼女罪,湯蘭蘭的父母還判強迫賣霪罪。
湯蘭蘭事件的審判經過?
其實早在2010年10月一審判決下達時,11名被告人就曾集體上訴,他們全部都否認全部犯罪事實,但在2012年底二審法院裁定的結果是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10年間,這10個涉案家庭就申訴了10年,至今仍沒有結果。
湯蘭蘭事件現在是怎樣的?
十年過去了,有一些被判刑的人被刑滿釋放,他們出來尋找湯蘭蘭,發(fā)現湯蘭蘭不見了,其父母發(fā)現戶口本上湯蘭蘭已經改名成湯玉。
湯蘭蘭事件的真相?
說實話,我還是非常相信中國的司檢法的,法院不可能冤枉這么多人,這么多人不可能無緣無故就被判刑,總會有一些犯罪事實。而且,一個14歲的小女孩沒有那么大的本事,憑自己的力量誣陷那么多人被判刑。至于這個案件會不會重新審判,這一切都是未知數。